“部分学校在组织膳食委员会现场考察之前,未严格按照打分细则进行培训,最终出现选定的供应商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或不符合资质要求的情况,全县教育系统要举一反三,以案促治,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近日,蓝山县纪委监委督促教育系统通过警示教育大会、“校园餐”以案促改剖析会等形式为全县中小学校相关责任人上了一堂“校园餐”管理“必修课”。
蓝山县纪委监委持续聚焦“校园餐”领域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动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单位规范中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交办14所学校选择有食品安全隐患、不符合资质要求供应商的问题线索,处理处分25人。
“从查处的案件来看,部分学校为便于采购、追求低成本,选择了低价、长期供货的供应商,食材质量和卫生条件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此前,蓝山县成立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公开召集供应商采购工作专班,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招定全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由学校膳食委员会成员考察中标供应商。该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深入剖析学校大宗食材采购案件,督促建立健全由县教育局牵头,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参与的联合审查机制,确保供各中小学校选择的供应商符合资质要求。同时,强化中小学校膳食委员会督导,县教育局定期组织对中小学校膳食委员会成员的业务培训。
与此同时,为用好各中小学校园食堂经费,让学生吃上更多价廉质优的放心食品,该县纪委监委从关键处推动系统施治,深入查找制度建设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等根源问题,向教育主管部门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该县教育局按照“随市定价、动态调整”的原则,建立食材采购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每月定期抽取工作人员组成询价小组,深入各大超市和农贸市场,对供应商报价展开调研核实,有效治理校园餐管理漏洞。
“我们坚持以办案为引领,定期开展‘校园餐’专项整治‘回头看’,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不断提升‘校园餐’满意度。”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兰季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