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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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9/28 10:46:59
来源:湖南日报

《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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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禁止下达非税收入任务指标

  杜绝以罚代管等乱象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杨佳俊

  9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条例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这是2004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后,时隔20余年对条例进行全面修订。9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相关情况。

  “在原条例5类非税收入基础上,新增国有资本收益、彩票公益金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和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4类非税收入,实现全口径覆盖。”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戴少一介绍,新修订的条例明确规定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纳入政府预算管理。

  针对非税收入征管体制改革后,项目业务主管部门和税务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不清的突出问题,条例率先在全国地方立法层面就双方之间的征收管理工作机制作出了全面规范。戴少一介绍,新修订的条例明确,税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关于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要求以及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征收。

  戴少一介绍,新修订的条例明确非税收入项目设立或者调整前应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建立统一的非税收入项目清单制度,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定期公布项目目录,并定期更新,确保收费公开透明。明确禁止任何部门和单位下达非税收入任务指标,从源头上杜绝以罚代管、虚增收入等乱象。另新增受赠收入公示制度,通过公开化、透明化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刚性约束,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防范征管风险。

  “新修订的条例在立法目的中增加保护缴纳义务人合法权益的规定,在具体内容中明确规定缴费人对违规收费的有权拒绝。”戴少一介绍,条例明确退付情形,并提出制定退付具体管理办法的要求。同时,增加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和途径的规定,并进一步完善相关部门对投诉、举报的受理、调查、处理全流程机制。

【纠错】 【责任编辑:左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