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蓝山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正式进驻县人社局,开展为期十天的驻点监督工作,这是该纪检监察组巡回驻点监督的第二站。今年以来,蓝山县纪委监委全面推行“巡回驻点”监督模式,变“坐堂候诊”为“上门问诊”。
为确保监督有章可循、精准发力,蓝山县纪委监委制定《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回驻点监督工作办法(试行)》,明确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每季度选取1至2家监督单位进行驻点,采取集中时段、下沉办公、定向突破方式,对驻点单位开展深度监督检查。
驻点前,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前收集巡视巡察、审计反馈、信访举报及班子建设、岗位廉政风险等有关资料,全面分析驻点单位政治生态,为每家驻点单位“量身定制”个性化监督方案,厘清驻点监督的重点和主攻方向。
驻点期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参加或列席驻点单位的重要会议、查阅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对驻点单位政治建设、履职风险、内部管控、廉洁教育等情况进行全面检视。对资金密集、资源富集、廉政风险高的单位,或近2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适当延长驻点时间,确保监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针对巡回驻点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向驻点单位进行清单式反馈,要求立行立改;针对发现的系统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向县纪委监委汇报,并向单位(党委)党组制发纪检监察建议。驻点结束后,通过不定期“回头看”检查整改成效,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防止问题反弹。截至目前,蓝山县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巡回驻点监督,已累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6个,发现问题线索6条,完善相关制度4项。(文静)
【纠错】 【责任编辑:刘扬】

